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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 履职尽责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布时间:2017-05-15浏览次数:7138
荆食药检〔2017〕8号


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
印发2017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
履职尽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17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履职尽责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7年5月9日

 


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7年5月9日印发

2017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
履职尽责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被列为2017年履职尽责全面督查单位。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的通知(荆食药监发〔2017〕19号)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为切实强化履职尽责,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市局关于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着力解决我所履职不力、执检不严、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我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从检、转变作风、服务民生,切实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和技术监管队伍安全“两个底线”,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检的发展环境,为“勇当多极排头兵,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按照市局工作整体部署,全所各科室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全员参与,不留死角。
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重。坚持从问题出发,聚焦问题发力,坚决边整边改。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责任到位。在市局的督促检查下,所、科两级督促全所履好职、尽好责,严肃纪律,确保责任到人、追责到位。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所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 人事科)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局和市局重大决策部署。(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办公室)
3.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等系列活动。(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人事科)
4.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整治本所党员干部在监督抽检、技术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财务科、人事科)
5.建立健全具有食品药品检验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人事科)
(二)严格依法从检
6.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检,纠正查处执检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按照法定职责,切实履行职责。(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人事科,  各相关科室)
7.防止利用职权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人事科,  各相关科室)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8.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能。(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
9.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四)转变工作作风。
1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加强全所作风建设。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对、执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11.采取得力措施,防止、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解决对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
12.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接待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人事科)
13.公开承诺事项要兑现到位,切实解决本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健全完善履职尽责长效机制。(责任领导:丁运洲、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下设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日常工作。
履职尽责领导小组组长:丁运洲
    副  组  长:於幼鸿、杜小明、李万江、刘文平
    成      员:张  洪、尚林钢、周  滔、潘   晖、
冯海青、冯  晓、殷海燕、谢军涛   

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杜小明(兼)
    成      员:张  洪、尚林钢、周  滔     

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督导检查、专项治理4个工作专班。
1.综合宣传专班
责任领导:杜小明
    成    员:张  洪、高  歌、李  健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文件、材料;在所网站开辟工作专栏,编发上报工作简报,工作信息;做好相关会议筹备、活动安排、档案管理以及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等工作。协助做好集中测评、问卷调查、集中评议和公开承诺等工作;积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活动;主动宣传报道全所强化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报道履职尽责“转树创”等系列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2.督促检查专班
责任领导:刘文平   
成    员:周  滔、曾红梅 
主要职责:负责与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工作请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做好明察暗访工作, 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负责作风建设专项治理,针对全所在履职尽责中表现出来的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检验检测专项治理专班
责任领导:於幼鸿、李万江  
成    员:尚林钢、冯  晓、殷海燕、潘  晖、冯海青
主要职责: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围绕自身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方面,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近期是否存在无资质检测、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问题整改情况。
4.财务管理专项治理专班
责任领导:刘文平   
成    员:许家生、陈  军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管理专项治理等工作,针对全所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上级交办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问题整改情况。


四、实施方法及工作步骤
坚持内部自查自纠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相结合,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采取明察暗访、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活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根据市局部署安排和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履职尽责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要加强履职尽责的宣传发动,形成系统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和促进全面履职尽责的良好环境。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8月)
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方法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市食药所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信访举报。
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行风热线”、“E线民生”、“江汉风”等专题活动, 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查办、公开曝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全面履职尽责具体承诺。
开展明察暗访。对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配合市局聘请的政风督察员,着力发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认真自查自纠。对征求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今年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至10月)
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全面履职尽责的始终,对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开展专项整治抓整改。针对自查发现和上级指出的突出问题,迅速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加强督导检查抓整改。所领导对分管科室开展督导检查,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针对意见、问题和薄弱环节,抓整改落实。对上级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督促整改。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至11月)
集中评议。配合市局政风督察员、社会监督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对全所履职尽责进行集中民主评议。
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行风热线”、“E线民生”、“江汉风”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配合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科室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上报市局。
(五)总结考核阶段(12月)
市食药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将综合明察暗访、集中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对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认真进行考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评先挂钩。对优秀科室进行通报表彰,对履职尽责问题整改群众不满意、考评不合格的科室,进行问责追责。做好强化履职尽责工作总结,对科室履职尽责考评情况,向派驻市局纪检组和人事部门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强化领导,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要配合抓,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当好局中人、践行者。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科室业务工作中去。
(二)加强督导,扎实推进。要把“转树创”等系列活动作为强化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万名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和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四大”行动贯穿于履职尽责始终。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调查督导、约谈交办、专题或个案通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办和指导,并将每月工作情况综合汇总后报告市局党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要公开承诺,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并固化为制度,推动全面履职尽责。
(三)严肃整改,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改问责,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督促、坚决纠正、绝不姑息。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重视、不行动、慢行动的科室,要严格执纪问责,从重追究查处。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的情况,各科室要及时报送问题整改报告。对工作敷衍应对、问题整改不力或问题调查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启动二次办理程序,强化“一案双查”,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调查人员以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强化履职尽责宣传部署,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简报等新闻媒介和手段,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检验所履职尽责的主要举措和业绩,在所网站上开设履职尽责专栏,公布加强履职尽责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内容,及时反映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动态、进展情况,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安排及责任分工表
      2.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宣传方案
      3.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抽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4.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安排及责任分工表

市所 各科室
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5月1日)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局、市局、市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责任科室:人事科)
2.制定方案。所党支部制定下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所领导对口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强化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履职尽责。(责任科室:办公室)
4.报送前期工作情况。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科室:人事科)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省、市、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动员会会议精神。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所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科室。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本单位履职尽责任务。
4.报送前期工作情况。按时间节点向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纠风办报送实施方案和前期工作情况。
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8月31日) 5.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形式,深入查找全所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责任科室:人事科)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
7.大数据评议。依托市局利用新媒体手段,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责任科室:办公室)
8.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信访举报。对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今年重点解决的问题。(责任科室:办公室)
9.作出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全面履职尽责具体承诺。公布监督方式,依托市局聘请特邀社会监督员。(责任科室:人事科)
10. 实地调研指导。所领导加强与对口科室的联系,开展实地调研,准确掌握各部门履职尽责现状。(责任科室:办公室)
11.配合开展明察暗访。积极配合上级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督查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责任科室:人事科)
12.开展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抽查。着力解决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检行为,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为行政监管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保证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准确性、权威性。(责任科室:受理科、食品检验室、药品检验室、食品监督科、药品监督科)
13.讲评阶段性工作。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责任科室:人事科) 5.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征求、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形式,深入查找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 “行风热线”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7.大数据评议。利用新媒体手段,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
8.开展自查。就本所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自查。
9.深入开展调研。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指导各科室做好履职尽责各项工作。
10.配合开展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督查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
11.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托市局,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全面履职尽责具体承诺。
12.开展专项整治并接受重点抽查。着力解决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检行为,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为行政监管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保证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准确性、权威性。
13.讲评阶段性工作并报送情况。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8月15日前各科室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所履职尽责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0日前报市局履职尽责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4.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对全所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15.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科室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责任科室:办公室)
16.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市局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责任科室:办公室)
17.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科室负责人承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科室调查处理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科室:人事科)
18.接受评议。配合做好市局组织的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等工作。(责任科室:人事科) 14.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分类,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5.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本级、带下级、带基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6.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市局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
17.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各科室结合工作进度,10月15日前将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汇总报市局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18.接受评议。配合做好上级纠风办组织的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等工作。
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9.总结工作。对2017年全所强化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责任科室:办公室)
20.报告工作。12月1日前,向市局上报2017年度全所强化履职尽责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
21.建章立制。总结强化履职尽责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 19.总结工作。召开本所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总结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0.报告工作。12月1日前,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向市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报送本单位2017年度履职尽责情况。
21.建章立制。总结强化履职尽责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附件2

 2017年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
履职尽责工作宣传方案

根据《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和《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印发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所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着力宣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履职尽责的主要举措、业绩和成效,宣传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宣传市食药所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开展整改的决心,全面介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情况,系统解读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法规。通过深入宣传报道,引导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履职尽责,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二、宣传重点安排
(一)营造浓厚氛围。全所干部职工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动员,深入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站、“两微一端”、手机短信、标语、宣传海报等宣传平台,确保宣传发动扎实到位,确保全员知晓内容、全员参与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科室)
(二)配合市局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6月底,配合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有关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科室)
(三)接受媒体监督。认真准备,配合市局积极协调做好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的“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科室)
(四)宣传食品药品检验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报道瞿祥剑同志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食品药品检验规范。大力选树、宣传、学习身边的典型,利用报刊、网站、新媒体等资源,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努力推出接地气、立得起、可感知、能学习的身边典型,树立荆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良好形象。配合市局深入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广大企业诚信守法,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社会各界参与共治的事迹和做法。积极开展“食美药安”示范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科室)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配合市局梳理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派出技术人员参与饮食用药科学知识、安全食品药品品牌等主题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饮食用药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宣讲和答疑释惑,并通过媒体单位开展宣传报道,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六)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配合市局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政策法规解读水平,提升传播推广实效。编印下发《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协助市局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和有奖答题活动,增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参与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牵头单位:办公室)
(七)开展“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创新组织方式和表现手法,深挖基层故事,捕捉精彩瞬间,在当地新闻媒体、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展示优秀作品,持续不断地宣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办公室,)
(八)配合开展“食美药安荆楚行”主题采访报道活动。配合市局,以图文、视频及融合报道的全媒体宣传手段,聚焦我市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的过程和成果。(牵头单位:办公室,)
(九)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效。全所开展的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都要精心设计印制公告,上报上级单位和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张贴,向社会广而告之,展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决心和举措,争取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牵头单位:办公室)
(十)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台”。依托市局开通微信投诉举报平台,大力宣传“12331”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社会舆论监管,引导群众在食品药品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合格食品药品问题,通过报料台进行投诉举报,配合食药监管部门开展快速检测,及时上报结果,回应群众关切。(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科室)
三、宣传用语
1.强化履职尽责,筑牢安全防线。
2.我以我心强监管,我以我行铸食安。
3.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为民服务。
4.层层督责,人人担责,事事尽责。
5.监管为民、履职尽责,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依法行政、转变作风,保障食药安全。
7.扎实推进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大走访、大检查、大整治。
8.从群众最切身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期盼的方向改起。
9.违规违纪“零容忍”,服务群众“零距离”,依法行政“零投诉”,检验检测“零红牌”,帮扶企业“零懈怠”。
10.内外兼修,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11.履职尽责,守望食品药品质量。
12.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筑牢食药安全大堤。
13.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开展食药安全整治。
14.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整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15.食美药安始于心,诚信荆州践于行。
16.当食品安全守护者,做健康快乐荆州人。
17.拨打12331,假劣食品药品无处逃。
18.食药安全同心,依法监管同行,食美药安同享。
19.食品药品莫越红线,道德良知莫过底线。
20.食美药安没有旁观者,诚信荆州都是践行人。









附件3
    
    2017年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荆纪文〔2017〕4号)要求,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效能。自2017年4月初至10月底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检行为,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为行政监管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保证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准确性、权威性。
一、治理范围:
全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抽样、受理、检验、质量管理及相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二、治理重点:
对过去监督抽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一)抽样不规范
    主要抽样程序错误、抽样信息填写缺漏、抽样信息上报不及时、抽样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严重违纪行为。
(二)样品受理及管理制度不完善
    主要包括样品受理信息核对不认真、样品流转、样品保管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检验报告发放不及时、报表上报不符合要求等。
(三)检验过程管理落实不到位、监督缺位
    主要包括检验操作未严格按标准要求执行。仪器使用不符合操作规范,致使检验数据不准,标准学习理解不够,致使判定出错,管理评审、内核流于形式,未能发挥监督、改进功能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6月中旬)
认真分析监督抽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研究指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指定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逐步整改到位,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相关表格(见附表)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所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中旬-9月中旬)
组织专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排查、主要看问题是否找准,原因是否分析透彻,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的科室和个人,要督促整改到位。各科室重点检查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表)汇总后,于8月20日前报所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针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单位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合法权益。各科室要将专项治理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见附表)汇总,于10月10日前报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成立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专项治理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单位的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单位抽检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附件4

2017年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财务管理
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荆纪文〔2017〕4号)要求,为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食品药品检验所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规问题,从2017年4月至11月集中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治理范围
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治理重点
(一)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
(二)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巡察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近年来,市财政局及市局下发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具体检查治理以下方面的问题: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的情况;
2.财务支出管理情况。包括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小金库”和“账外账”治理情况等;
3.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情况;对外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情况。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具体检查治理以下方面的问题:
1.预决算管理情况。包括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严格人员编制政策,严禁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情况;
2.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他管理情况。
3.依法设立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情况;会计、出纳分设,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等情况;
4.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照治理重点,全面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市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向市局规划财务科上报纸质及电子版的自查自纠报告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规划财务科汇总后,于2017年6月5日前向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规划财务科牵头,机关党委、人事科参与,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按照30%的比例,对市局机关各部门、市局直属单位的会议费、培训费等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抽查。采取第三方审计方式,对会计基础薄弱、管理混乱、自查自纠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规划财务科汇总市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重点检查情况,于2017年9月5日前向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上报重点检查报告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由规划财务科于2017年10月25日前向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上报治理情况报告及有关表格(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分管财务的所领导负责,财务科、人事科参加,工作专班设在所财务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结合财政部门部署的会计监督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措施,协调解决检查治理中的重要问题。
(二)务求治理成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对自查出来的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的原则,按规定纠正后,视情形不予追究或从轻追究。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三)建立月报告制度。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市局上报有关材料。
联 系 人:财务科 陈军
联系电话:8279952
电子邮箱:330460724@qq.com

附件:1. 2017年荆州市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4-1
2017年荆州市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盖公章)                                                              单位:(个、张、元)
检查内容 个数 金额 备注 检查内容 个数 金额 备注
1.单位财务管理责任
体系情况 未落实财务管理责任体系       5.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 未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未按规定存放单位定期存款      
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不到位       6.单位公务经费使用情况 违规开支会议费      
分管负责人重要领导责任不到位       违规开支培训费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直接责任不到位       违规开支公务接待费用      
承办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责任不到位       违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2.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违规开支出国(境)费用      
未依法设置财务机构       其他      
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       7.“小金库”和“账外账”治理情况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未分设会计、出纳岗位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未实行银行预留印鉴分人管理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其他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3.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 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其他      
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执行       8.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内容不真实(张)      
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       票据不真实(张)      
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科目       附件不齐全(张)      
未落实公务卡结算       审批不合规(张)      
其他       其他(张)      
4.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       9.单位职工福利发放情况 滥发津补贴      
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       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违规计提及开支      
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出租、出借       其他      
其他       其他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备注:1.独立核算单位完整填报此表;
2.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处置程序不到位、工程及维修审批程序不到位、越权审批事项等;
3.单位职工福利发放情况包括滥发津补贴、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未按规定计提及使用;
4.“小金库”包括各种名目设立的账户及资金;
5.“其他”事项需在表备注中详细说明。


内容附件: 17-8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强化履职尽责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