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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各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质量监督并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对有质量异议的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进行技术仲裁。
(二)拟定本辖区的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抽验计划草案并完成抽验任务,及时为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三)承担有关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标准的拟定、修订和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新产品、医院新制剂的有关技术复核工作及质量评价。
(四)开展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新技术的运用,拓宽检定范围,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检测仪器开展对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技术、质量标准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
(五)指导辖区内食品及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机构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2015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餐饮风险监测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今年我们共组织风险监测4次,出动技术人员38人次,在今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我所共派出7批共45人次参加了各级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开展了微生物、农药残留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二)认真完成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
全年完成:食品完成检验3362批,药品完成检验801批,9月30日之后共接收样品756批次(按文件规定未收费)。
(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食品:协助市执法局完成省级专项抽检73批次、省级大米专项抽检5批次、省局委托含铝食品抽检244批次、市级专项抽检298批次。药品、化妆品:完成省级监督计划718批次、省局委托风湿关节炎片和跌打丸抽检10批次、省局委托明胶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专项抽检40批次、省局委托药品快检18批次。
今年我们承担了国家局抽检任务食品中铝含量抽检,涵
盖荆州、咸宁、潜江、仙桃等四个地区。
(四)认真组织实验室比对和快检创新工作
我们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食品检验能力测试工作,参与食品酱油中氨基酸态氮测定和食醋中山梨酸测定的比对实验,测试结果满意。
积极探索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的建模技术和方法,认真开展药品快检技术研究,进一步扩大药品近、中红外建模品种。
我们承担了省局下达的中药材及饮片炮制规范的标准修订8批;完成省计划中药品非标方法的探索性检验6批。
(五)认真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我们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新职能,向各
县市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宣传画册近500份,我们积极与荆州电视台合作,在重要节假日推出食品药品真伪鉴别等节目三期。举办“市民开放日”,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所实验室参观考察。
(六)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情况
为了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软硬件短缺的问题,我们积极争取国家下达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立项。聘请专业单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采购仪器设备67台套,投资预算约970万元,由省局实施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程序已完成,采购合同已签订。
三、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按收入来源分类,2015年度我所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12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3.0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6.3%;其他收入为77.8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按大项分类,2015年度我所部门决算本年支出6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7%;项目支出163.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3%。
其中:运行经费支出为12.18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7.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16万元。主要是接待相关业务单位工作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7.0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是保障全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2015年我所账面车辆数为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食品药品抽样、检测用车3台。